
3月23日,大船集團召開“安全之星”表彰會,對評選出2016年度1、2月份的 “安全之星”進行表彰獎勵。來自基層單位的12名“安全之星”上臺領獎,接受評選小組頒發(fā)的榮譽徽章和安全獎勵。大船集團“安全之星”評選小組成員,基層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會議。 會議指出,大船集團在2016年度聯合開展“安全之星”評選活動,旨在加強安全文化建設,營造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氛圍,鼓勵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現的集團員工及外協員工。通過選樹安全標桿、表彰安全先進、弘揚安全正能量,發(fā)揮安全管理先進典型的引領示范作用,進一步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,在全集團范圍內掀起“人人爭做安全之星,個個爭當安全標兵”的比、學、趕、超高潮,不斷延續(xù)安全生產的良好態(tài)勢。 會議強調,安全責任,重于泰山。大船集團各單位要以“安全之星”為榜樣,始終堅持“科學發(fā)展、安全發(fā)展”的理念,在各自的崗位上牢固樹立“落實責任、嚴守規(guī)程”的理念,奮發(fā)有為,扎實工作,在大船集團黨委的引領下,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,確?!笆濉遍_好局、起好步,保障大船集團持續(xù)安全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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